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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中国特色的康复医师培养道

  • 走中国特色的康复医师培养道路
                   --王茂斌教授在中国康复医师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各位代表,我受中国医师协会康复医师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的委托,就分会成立以来的工作向代表大会进行工作报告,请审议。
            中国医师协会康复医学分会成立于2003年“SARS”其间,参加过当时会议的代表还应当记得那时的“困难情境”。
           大家知道,中国医师协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规定成立的、是在卫生部、民政部直接领导下的“行业团体”。即是对医师行业进行“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的社会团体。它标志着我国医师队伍的管理由以往的单一行政管理模式正式向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模式的转变。这就是说,“协会”不是“学术团体”,它的主要任务不是“学术交流”工作,而是协助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业的管理”。对“协会”这种基本性质,我们最初并没有很好的理解。只是在近五年反复参加“总会”的活动过程中,我们才逐步有了深入的认识。大家可以看出:我们这次论坛的主要内容不是“学术交流”,而是有关“专科医师培养和认证问题”,这不就是在一般的“学术团体”的活动中涉及的中心内容。正是在这种不断认识的过程中,我们走过了五年。
    一. 举办“康复医学论坛”
            我们“分会”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国医师论坛”的“康复医学论坛”分会场。第一届是围绕“医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2003),并同时成立了分会组织;第二届是围绕“中青年医师与医学发展”(2005),重点是了解世界各地区年轻的康复医师是如何培养和认定的。今天是第三届(2007),围绕的是“我国专科康复医师的培养与康复医学发展”。每一届论坛的中心议题,都是由“总会”制定,由“分会”负责组织的。这些讨论对于我们学科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大大提高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医学界同行对我们“康复医学专业”的“认同感”也同时提高了我们对自己的认知程度。
    二. 积极争取,使“康复医学科”进入我国卫生部“临床专科医师专业分类”目录
             康复医学科到底算不算临床医学的一个独立的“专业”,一直以来是有不同意见的。在1984年的卫生部文件中,将康复医学定位为于“疗养”“护理”和“长期照顾”相当的医学范畴。大家记得:卫生部最初的康复医学试点中,四个中有三个是“疗养院”,即以“疗养康复”为主。后来,又有“理疗康复”的问题,即“康复医学”基本是“理疗”,是“医技科室”,不需要有病房。同时也还有以中医针灸、按摩、养生为主的“养生康复”等等。到底怎样给“康复医学”定性?定位?十多年来始终含糊不清,甚至争论不休。直到1996年,卫生部下达了“综合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第一次明确说明: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是“临床科室”,但可设病房也可不设病房。然而,由于卫生部行政改革,医政司老年康复处很快撤销,这个文件并没有得到认真地执行。一晃又十年,直到2006年卫生部重新颁布“临床专科医师专业分类”目录,才正式将康复医学科列入其中。这样,在我国,康复医学科就正式被列入独立的“临床二级学科”,完成了能与国际接轨的准确“定性”和“定位”。无疑,这对于我们学科来讲是至关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生命攸关”的。
             从2004年起,在申请列入独立的“临床二级学科”的过程中,我们“分会”积极按照卫生部和中国医师协会的要求进行了准备工作,最终获得了卫生部的认定。需要说明的是:多年来,卫生部始终是把“康复医学科”和“理疗科”分开认定的。但从来没有使用过其它的学科名称。然而,实际应用中,这个学科的名称十分混乱,人员的来源也十分复杂。如今要启动学科的规范化管理和人员的资格认定,“康复医学科”就变成“唯一的”学科名称了,人员的认定也要一步一步的“正规化”。这就给我们“分会”的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我想,在各位办理加入“中国医师协会康复医师分会”时,已经体会到了问题的复杂性。事实是:在卫生部认定的这十八个二级“临床专业分类目录”中,没有任何其他临床专业存在同样的问题。处理遗留下来的这些问题成为“分会”最为“棘手”的问题。然而无论如何,从此,“康复医学科”的“独立的二级临床学科”问题是得到了准确地定性和定位了。但这并不等于我们的学科地位和学术地位已经“巩固了”。大量的问题还有待于妥善地解决。
    三、积极参与了“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细则”、“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专科医师培养考核手册”和“专科医师培养登记手册”等学科建设基础文件的起草、编写工作。
             从2004年底开始,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分会广泛的参考了国外的医学学科分类标准、考试、认定标准,在第二届“康复医师论坛”时,还专门邀请了美国、英国、瑞典、日本、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专家,就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康复医师培养问题作了专题报告。然后,又受“卫生部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委托,结合我国国情,力图做到“既能与国际接轨,又能符合国情”的起草了这四个文件。在进行这项工作的两年多时间中,分会依靠了许多知名的专家,经过了不下6、7次的修改,卫生部和中国医师协会也分别在自己的网站上公示了一段时间。曾经有过不少的“争议”和“不同意见”(如基地设不设康复病床?有多少床位合适?平均住院日多少合适?需要掌握的病种?梯队的人员和结构?等)。但由于大家都是本着一个目的:确保康复医学科独立的“临床二级学科”地位和康复医学“专科医师”的较高水准,因此也可以基本上达成较为一致的共识。最后,经过卫生部毕业后教育委员会的统一审核,网上公示,现在,这些文件都已经由卫生部和中国医师协会作为“试用版”在网上正式发布。我们希望这些文件的学科和学术标准能与其他独立的“临床二级学科”具有相同、至少相近的水平。否则,我们学科将很难获得与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等相近的“学科地位”。我们在这次会议上将再次广泛的征求专家们的意见,就是以便综合起来上报卫生部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和中国医师协会,作为今后修订和定稿的依据。康复医师的学科地位和学术地位,可能需要几代人“卧薪尝胆”的努力,才能真正的树立起来。现在的工作不过是开了一个“头”。“分会”将继续努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把它视为“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的内容。
    四、积极参加了“康复医学专业医师培养基地”试点的评定工作
             在卫生部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和中国医师协会的直接领导下,2006年由卫生部有关单位抽签组织专家参加了对我国第一次申请“康复医学专业医师培养基地”试点的近50个单位进行了评定工作。最后结果由卫生部认定了有17个单位合格,6个单位基本合格。为进一步开展评审工作积累了经验。今后,将只有通过“基地”正规3+2培养的“康复医师”才能得到认证,(即医学院本科毕业后,不能直接认定为“康复医师”,必须在“基地”正规培养三年,经过区域性考试机构的笔试和口试,才可以从区域卫生行政部门获得“康复医学专科医师”的资格;然后再经过两年的“亚专科”基地的培训,经过由卫生部统一组织的考试和考核,才能从卫生部获得“康复医学亚专业专科医师”的资格)。这也是确保我们学科质量的“关键”之一。
    五.积极参与“康复医学专科医师培养教材”的编写工作
            按照卫生部毕业后教育委员会的要求,规范化的培养康复医学专科医师,必须有规范化的教材。过去许多年来,各地、各大学、各出版社、各种组织机构,编写了许多不同版本的“培养教材”、“规范化教材”“精品教材”等,对推动我们学科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今后,只有通过卫生部认定的“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的正规“3+2”的培养,才能获得“专科医师”的认定资格。所有这些培训、考试、考核,都必须有一个基本的教材做标准。2007年,卫生部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卫生部教材办公室、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委托我们“分会”进行“康复医学专科医师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在坐的许多专家都参加了他的编写。我们认为这也是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下,一版会比一版好,逐渐形成即能与国际接轨,又有我们中国特色的“康复医师培训教材”。这项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
    六.积极扩大组织.发展会员
           “中国医师协会”成立时间很短,而“康复医师分会”成立时间更短。至今还有少数省.市.自治区没有成立省级医师协会,更不要说省级"康复医师分会”或“康复医学专业委员会”。但在这种形势下,北京,吉林,广州,山东等省市,已经先后成立了“康复医师分会”。由于大部分省市目前没有二级“分会”组织,因此也就不便在这些地方发展会员。这次根据“总会”直接发展“专科会员”的要求,我们制订了发展‘分会’会员的条件和手续,不久将开始正式的办理入会和登记手续。由于“分会”是属于毕业后教育完成后达到“康复医学专科医师”的行业组织,所以医学院毕业在康复医学科工作不到三年,没有康复医学科主治医师级以上技术职称者,将不能直接加入“分会”。我们会员发展的主要问题在于原有医师职业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不是“临床”和“专业方向”不是“康复医学”的同志怎么办?这也是其他任何临床学科没有的问题。为此,经总会会员部批准。到2008年12月30日前,凡在康复医学范畴内(如物理医学与康复、康复理疗、理疗康复、疗养康复、传统康复)工作三年以上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者,均按“临床”专业、“康复医学”专业方向对待,可直接办理加入“分会”和进行“登记”。2008年12月30日后将一切按照“新人新政策”处理。因为2009年起由基地正规培养的“专科医师”就会陆续完成了。将来是否还保留“双认证”,要等卫生部和总部的正式批文。后面的问题将交由下一届理事会处理了。我们认为:严格把好“质量关”,可能是“分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
    七、  积极参加了中国医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中国医师协会成立五年来,每年都有大量的活动,工作卓有成效,树立了国内“优秀社团”的形象。作为成立较早的二级组织,“分会”积极参加了“总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1.   参加了“非典”期间总会组织的“钟南山院士的报告”、参加了慰问一线医务人员以及2003年“纪念抗击非典胜利活动”等。
     2.   参加了我国《医师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的活动”等。(2004)
     3.   参加了《农村.基层医疗扶持项目》启发大会等项活动。(2003)
     4.   参加了中国医师协会《医师奖》的评选活动(2003、2006)。
     5.   参加了《医师宣言》的宣传、培训工作(2004)
     6.   积极参加了“两岸医师行业交流活动》(2006)
     7.   积极支持“医师报”的工作,扩大“康复医学”在社会各界和学术界的影响。
     8.   积极承担了“总会”组织的多次“高级培训班”的讲课任务(2004.2005.2006.2007)。
     9.   积极参加第二届中国医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2007),了解“总会”和上级领导的意图。
     10. 积极筹款,维持“分会”的活动经费。
    八.努力保持与高层领导机构的联系,及时得到指导和帮助
            作为一个新学科的行业组织,我们没有任何经验可谈。及时了解卫生部和“总会”的意图,得到上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是“分会”的重要指导思想。在“分会”原“名誉会长”耿德章教授担任“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之后,又由邓开叔教授担任了第二届“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同时由于耿德章副会长的推荐,王茂斌被推选为“中国医师协会常务理事”。这样,就进一步加强和保持了与“总会”和卫生部的联系,也密切了“协会”和“学会”的关系。“分会”特别注意了及时向“总会”的请示和汇报重大事项都得到了“总会”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从而保证了“分会”的工作大方向比较正确,能够按照上级的意图进行工作。我们学科情况复杂,矛盾较多。正确地理解上级的意图是“分会”能够比较好地完成“协会”任务的重要保障。我们希望下一届“分会”领导能够进一步保持这种关系。
    九.一些展望
            五年来,中国医师协会康复医师分会的第一届理事会在“总会”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形势对我们的要求还差得很远。
            首先是我们的会员队伍还不够大。至今为止,全国还有少数省、市、自治区没有成立省、市一级的医师协会组织。这可能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的认识有关。他们认为已经有了“中华医学会”、“中古医院管理学会”等组织,没有必要在成立一个“医师学会”。即使已经成立了医师协会的地方,也认为已经有了了“中国康复医学会”或“中华医学会物理学和康复专业委员会”等组织,没有必要在成立“康复医师分会”了。这种看法的主要问题是混淆了“学会”和“协会”的性质。我们期望已经成立了省、市、自治区级医师协会的自治区,从事康复医学临床工作的专家、教授,积极地向本地的医师协会申请,团结广大专科医师,成立自己的“康复医师分会”。估计不久,卫生部又将会启动“专科医师”的认证工作。按照目前得到的信息,3+X的认证中,“专科医师”(3)的人正应属于“区域认证”,既有各省、市、自治区的毕业后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亚专科医师”(X)的认证属于中央认证,即由卫生部毕业后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而“毕业后教育委员会”主要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和一是写的负责人组成,以体现我国已是读物的管理“由以往的单一行政管理模式正式向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模式的转变”。这种形式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不是什么人或什么组织,甚至某个地区行政部门领导可以左右的。我们期望在今后的五年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能建立起地方的“医师协会”和地方的“康复医师分会”,把我们的“专科康复医师”的行业管理工作扎扎实实地做起来。
            其次,必须严格把好“质量”观。我们已经取得了“独立临床二级学科”的学科地位,但是如果我们只是在“低水平”上打转转,就很难让社会上和医学界“重视”康复医学,因为我们没有实力和资格要求人家“重视”。任何一个学科的发展,都需要几代人的“卧薪尝胆”的努力,“上级”给了我们合理的“学科地位”,并不等于我们已经具有了真正的“学科地位”。只有我们用自己的“学术水平”表明了我们自己的“学术地位”,真正解决了其他二级临床科室解决不了的临床问题,让患者、家属和兄弟科室真正体会到“离不开”康复医学科,那么我们的学科地位自然就提高了,院领导也就自然会“重视”康复医学科了。这包括我们是否能够和敢于配合临床科室进行急性期的临床康复和为兄弟科室解决“棘手问题”?我们的平均住院日能否减到28天以下?我们是否有能力接受疑难、重症、复杂和少见病的康复医疗,解决其它临床科室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能否让患者在短短的住院强化康复中获得可观的成果?康复科的经济效益是否超过大部分临床科室?等等。这在大的医学院校、大医院的康复医学尤其重要,我们做的“康复医疗”,二级、甚至一级医院都可以做,而下级医院做不了的,我们三级医院也做不了,那要我们“三级医院的康复医学科”干什么?我们不能光发牢骚说“不重视康复科”,因为我们自己“底气不足”,就是你做院长,也不敢“重视”它。我们只有依靠自己的实力、水平,才能提高患者、家属、社会、领导和同行对我们“康复医学”的认可程度。因此,严格地把好“质量关”,对于我们学科的发展可能是生命尤关的事。“康复医学专科医师”是毕业后教育的合格医师,不能什么人都是“康复医生”。自然,社区需要大批从事“社区康复的专职人员”,但那将是另外一个认证体系的事,而不是“康复医学专科医师”的事。因此, 讨论号和制定好“培养基地标准”、“专科和亚专科医师培养细则”、“考核手册”和“登记手册”,就是确保专科康复医师质量的有力手段之一。这就是为什么这次会议要讨论好这些文件,因为一旦被卫生部作为“红头文件”正式下发,短时间内是不可能马上修改的。原来只是少数专家讨论、修改和起草的,能否代表大多数专家的意志?有什么必须修改、补充的地方?试用版毕竟还是可以改的。这是涉及到我们学科发展的大问题,也是涉及到我们专业每个专业人员个人利益的“饭碗”问题。希望各位能够认真对待。
            各位代表,我们学科正在面临难得的挑战和机遇。我国发展现代“康复医学”的时间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我国的经济基础也远远不如发达国家。我们能否采取“跳跃性”的发展,走出一条尽快赶上发达国家、但又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现代临床康复医学的道路来,大家是“任重而道远”。我们大家可以说都是中国现代临床康复医学的“创业一代”,究竟怎样走,没有前车可以借鉴,不同意见、百花齐放、各显所能,可能是最好的办法。但是为了尽快提高我们的“学科地位”和“学术地位”,又不能不规范一下我们的行为,尽可能地“拔拔高”,整顿一下我们的队伍。
            我们需要牢牢记着:我们是独立的、二级临床科室-康复医学科的专科康复医师!我们要自强、自立,挺胸跻身于临床医学的大家庭之中!我们别无他途,惟有踏踏实实工作,用我们的业绩成就“康复医学”这个全新学科!
            谢谢大家!
                                                                                                                                                                                   王茂斌
                                                                                                                                                                                 200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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